公司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时不通过,出现“纳税期纳税金额不匹配”、“纳税证明文书凭证序号不存在”或“纳税人不是正常开业状态”的提示,请问是什么原因?可以前往税务局申请复核吗?
出现上述提示时,您需要重点核对如下信息是否正确:
一、您的纳税证明文书凭证序号填写是否正确;
二、纳税证明开具属期是否正确(属期应为申请日期的上一年度,如果纳税人为本年成立或成立未满一年,开具属期应为税务登记日期至申请日期的上一月末。
例如:某企业2021年2月份申请指标,成立满一年开具的纳税证明开具属期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果该纳税人税务登记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成立未满一年开具纳税证明开具属期为2020年10月12日-申请日期的上一月末(2021年1月31日));
三、纳税金额填写是否正确(应填写纳税证明“自缴税款合计”一栏的金额)。
如果您属于信息填写错误情形,目前不属于复核范围,请您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重新提交申请即可。
如果您核对信息无误,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复核。
属于复核情形的,复核通过后无需再提交申请,待下月自动会通过。
复核业务全市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
所需资料如下:
(一)小汽车指标网上申请表;
(二)申请人申请指标时开具的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查验即可,无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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