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及银保监会等10部门于4月20日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这些政策如何助企纾困?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方面有哪些考虑?
在这方面《通知》中有三项政策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除特殊情形外,都必须收汇;如果不收汇,办不了出口退税。
前期一些企业反映,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收汇,虽然这些企业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但按照现行规定相关企业不能办理退税。
为了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我们与相关部门一起合作,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对于上述原因无法收汇的退税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将企业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同收汇处理,允许企业办理退税。
二是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
考虑到过去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企业的部分进项税额在征退税率一致后,无法得到抵扣。
为解决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完善了相关政策,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这一部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三是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
2015年,我国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实施了离境退税政策,有效带动了境内旅游消费。
下一步,为更好释放政策效应,税务部门将积极联合财政、海关、文旅、商务等部门,适时扩大政策覆盖地域范围,鼓励更多的地区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同时,持续优化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服务体验,大力推行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让境外旅客退税更方便、购物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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