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怎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金额,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有哪些?

1、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2、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有哪些?

答: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

根据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纳税人在进行捐赠时,要注意判断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3、如何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金额?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企业或个人捐赠时,按以下原则确认捐赠额:

(一)接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二)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

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4、捐赠后取得捐赠票据需要注意什么?

答: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5、捐赠物资发生的运费及装卸费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