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车后产生的费用可不少,包括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等。不过,即使开销大也不可能不开车,毕竟出行不方便。而上述说的汽车开销,其中最大头的就是加油费,出一趟远门一两百的油费是很常见的。
正常来说,公司用车只要是因为业务需求,那都是可以由公司报销入账的。不过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车,那还能报销油费吗?
可能大家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就是公司名下没有车,那还有什么油费呢?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小编接触到的一个客户提出的问题。
这位客户手上一家公司前段时间有一些员工出差,出差之后员工带来了一些加油发票,据员工反映当时出差为了方便就直接在当地租了一辆车,而租车过程中需要加油都是员工自己支付的。
员工说加油都是为了方便完成工作,所以这笔油费也应该属于公司业务需求下的费用,公司应该为了自己报销。
既然是员工自己租的车,那这辆车的产权肯定和公司没关系了。这种不是公司名下的车产生的油费,是否可以让公司报销呢?
税务局是这样回复的:
1、公司名下没有车,一般在真实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加油费的。业务不真实,取得的加油费发票自然不能税前扣除和报销。
2、部分企业可能有“私车公用”、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情况,但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才可以报销加油费和税前扣除,不能单纯的以为加油费一定可以报销。
3、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企业员工包括老板,在报销的时候就随便找一张发票来报销,而加油费发票现在就是最常见的发票。
所以,站在税务局的立场上,像这种不是公司名义的车产生的加油费其实是很难报销的。
员工如果真想报销加油费的话,其实可以这样做:如果员工有自己的私人车,可以直接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后有需要用车的时候都直接开自己的私人车,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报销相应的费用,还可以利用这辆车的租赁享受很多的税收优惠。
不过我们也要清楚,签订租赁汽车协议之后不是所有车辆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的,一般只有租赁汽车费用、汽油费用、过桥费、过车费、员工工资个税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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