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倡议落地的三年多里,中国税务部门与各缔约国共同签署税收协定,形成全球协定网络,消除境外投资重复征税问题;注重统筹性和长远性思维,为缔约双方跨境纳税人提供可靠的预期,解决“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涉税争议,让“走出去”企业稳步发展,同时也能够加快国家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
覆盖106个国家和地区形成全球协定网络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已经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另外还有52个其他国家和地区,形成全球范围内的税收协定网络,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均有覆盖。
协定网络的形成,能够让我们走出去的企业避免在境外生产经营遭遇的各种阻力,比如在东道国收到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发生税收争议无法有效解决等问题,同时还能够为走出去企业争取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让企业顺利的“走出去”,还能够稳健的发展壮大,是中国“走出去”企业和中国税务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国家间的税收合作法律基础,税收协定能够有效的处理跨境税收问题,避免企业遭到双重征税,对于保障“走出去”企业和来华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问题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国税局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就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运用国际税收协定,化解重复征税,落实税收协定公平待遇,确保“走出去”企业能享受税收优惠,助力“走出去”企业轻装上阵。
落实协定为境外投资提供可靠预期
企业不是做慈善的,投资无非是为了利润,虽然有点俗,但是如果企业对外投资预期太低,估计人家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所以一个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每个跨境纳税人都很关心的税收问题。税收协定的签订,对低约双方跨境纳税人都能够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
通过税收协定的应用,为走出去企业明确征税税率、东道国对利润的征税门槛、母国抵免对顶和款净涉税争议提供了解决方法,这对税收的确定性大大提高,纳税人只需要执行税收协定中的内容,而不需要担心东道国税收制度的变化。心里有底,才能走的稳健。
解决社会争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带一路”方针的实施,促进我国对外投资的增长,投资范围也不断扩大,但带来的税收分歧和争议也不少,税务总局充分利用税收协定定下的双边协商机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争议,为“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有效降低成本。2013年以来,已经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家重复征税132亿元。
双边税收协定的积极作用双向性,其作用不仅仅是保障中国的企业,对于来中国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合法权益,同业也提供保障。优质的纳税服务,对于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为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在更大范围推进,中国税务部门将继续用好税收协定,为跨境纳税人提供保障和支持。蒙玉英表示,“我们将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遇到的新情况继续谈签、修订税收协定,认真执行税收协定。在境外,推动国外税务主管当局为中国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国内,落实好税收协定规定,维护‘引进来’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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