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为了更好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贵州省工商局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再推行多项政策。
“进出”市场三项放宽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贵州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实施目录动态管理。
试行企业“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在同一地址允许注册登记多家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住所托管服务,实行集群注册,释放住所资源。
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程序。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方便其退出市场。
推行“双告知”“双随机”制度
实行“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对经营项目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方便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查询和监管。
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通过信息公示、抽查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有效化解市场风险。
引导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查处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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