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方式的通知》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原综合收入,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12月取得的金额外,根据本通知附上月度计算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通常称为月度税率表),明确税率和快速扣除,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 × 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然,根据这一要求,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也可选择转入原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事实上,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一项过渡政策,持续了三年,直到今年年底到期。

换句话说,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均计入原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也意味着,如果你在今年年底前获得年终奖金,你也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式中的一种,即独立记税和合并计税。

但如果明年1月再次获得年终奖,即使这部分奖金属于2021年奖励,也只能通过合并计税一种方式纳税。

此外,根据前一条规定,企业发给药品、医疗用品、防护设备等实体(不含现金),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包括工资和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规定也将于今年年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