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一些小伙伴在询问:以前年度的年终奖,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奖金计税方式,当时选择的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而没有选择“单独计税”这企服快车式。现在发现,如果选择“单独计税”方式,会要少缴纳个税。出现这个情况时,还可以申请退税吗?如果可以申请,那如何操作呢?

今天,就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分享给各位。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在首页,点击“我要查询”;

3、在新的页面点击“申报查询”;

4、在新的页面点击“已完成”;

5、在新的页面点击需要更正的年度,如“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6、在新的页面最下面点击“更正”;

7、完成第6步后,会出现“更正年度自行申报”的提示,直接点击该提示;

8、在新的页面,会出现个人的基本信息,如无误,则点击“下一步”;

9、在新的页面,点击“工资薪金”;

10、在新的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11、在新的页面,点击“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重点提示:

此处选择哪一个,要先做个测算,看本次更改方式,是否比原来的方式,个税金额要少);

12、完成11步后,会出现一个确认单独计税的年终金金额页面,如果金额无误则勾选,并且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确定”;

13、完成12步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确定”;

14、在新的页面点击左上角的“返回”;

15、在新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

16、这时,就会出现一个确认窗口,确认的主要内容为,前面申报的各项金额是否是无误的?如果无误,则点击“继续”;

17、完成16步后,在新的页面左下边就可以看到,可以退多少税啦。如果无误,则点击右下角的“更正申报”。这就完成本次更正申报啦,可能隔一周左右,就可以看到退税款啦。

重点提醒:在操作更正申报前,一定要测算一下,年终奖在新的方式下,是否要比以前的方式更少缴纳个税?如果少,则有必要更正,否则千万不要执行更正申报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