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代理人的6职责 7要求,专利申请无论是对我们个人还是对公司都是极其重要的,涉外专利代理人的职责包括申请涉外专利、代理专利诉讼及撰写专利文件。专利代理是一项比较有技术含量、比较体面的工作,需要理工科背景、熟悉各国专利法。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下面我们请企服快车未来知识产权小编来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一、涉外专利代理人的6大基本职责
专利代理是一项比较有技术含量、比较体面的工作,需要理工科背景、熟悉各国专利法。
1、翻译、校对涉外专利申请文件;
2、答复涉外案件的审查意见;
3、处理涉外复审、无效、专利诉讼案件;
4、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预警等;
5、跟踪专利申请在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代理工作;
6、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二、涉外专利代理人的岗位七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通信/电子/计算机/物理/自动化专业;
2、英语六级以上,拥有熟练、准确的科技英文理解能力、英汉互译能力及英文
撰写能力;
3、具备1年以上涉外专利代理人经验(英语方向),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执业证者优先;
4、具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经验者优先;
5、良好的学习能力,流畅的文字表达能力;
6、能够与他人良好地沟通和协作,能够承受并应对工作压力;
7、具有长远的职业发展追求和规划。
三、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时效是多久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是涉外专利代理人的6职责 7要求,我国企业在全球化竞争过程中,可以到国外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般来说,都是通过涉外代理人处理专利手续。代理人和企业签订专利代理合同,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撰写各种涉外专利文件、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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