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大家对专利的重视度越来越重视,而我们申请的专利也随着业务范围的不同,申请的国家也不同,那么我们要申请哪个国家的专利呢?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统计数据,截至目前为止,世界上有约12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实用新型或类似的制度。

而这些国家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如审查制度、保护客体、保护时限等。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明了的了解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接下来,企服快车未来知识产权小编选取了世界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较高的10个国家做对比。

全球十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对比

10个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汇总

特注:

一、审查方式

(1)形式审查制(仅对形式缺陷进行审查);

(2)初步审查制(对形式缺陷和部分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但不进行现有技术检索);

(3)实质审查制(通过现有技术检索对新颖性和/或创造性进行审查)

(4)形式审查制+评价报告(或类似制度)(评价报告是指报告出具方通过现有技术检索,至少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做出评价的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检索报告、现有技术报告、专家报告、技术评价报告、检索服务均归类于评价报告类似制度);

二、创新性要求

(1)绝对新颖性要求(“绝对新颖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

(2)绝对新颖性+绝对创造性要求(“绝对创造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与发明专利相同);

(3)绝对新颖性+较低创造性要求(“较低创造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相对于发明专利较低);

(4)相对新颖性要求(“相对新颖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国内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

(5)相对新颖性+绝对创造性要求;

以上就是由企服快车未来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10个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内容,若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免费在线咨询我们的顾问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