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作品是对原作品筛选、汇编、编排而成的作品,那编辑作品到底是指什么?编辑作品涉及到多个作品,那编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该怎么确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编辑作品是指什么?
编辑作品,是作者将两个以上的作品在不改变原作品的前提下,对原作品采用筛选、汇集、编排而产生的作品。
编辑作品,在形式上具有集成性,如选集、全集等,编辑人员对编辑作品,仍要有创造性的劳动,这种创造性并不体现在对作品的创作上,而是体现在编辑作品时编辑人独到的选材和编排所选材料的方法上,反映出的是新的组织结构和表现形式。
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从该条规不难看出,编辑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编辑作品人享有,但该条又规定“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所编作品是在著作权有效保护期内,则编辑作品人和原作品作者应分别都享有著作权,编辑人在编辑作品前应先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支付一定报酬。
同理,原作品人在使用编辑作品时,也不得侵犯编辑人的著作权。
此外,法人、其他组织人员进行创作,为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编辑人员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部分的作者的著作权,也无权擅自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部分的作品复制、发表或者许可他人改编、播放。
二、编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规定,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应遵守以下规则:
1、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
编辑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编辑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即编辑人进行编辑创作时,如涉及的是著作权作品,必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3、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因此,编辑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其著作权归编辑人享有,但其中可以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
以上就是对编辑作品是指什么以及编辑作品著作权归属确定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以及著作权的行使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且编辑作品著作权容易产生归属争议,甚至是纠纷,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顾问,相信他们能给您更好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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