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商标申请过程中还是在审理其他商标纠纷案件中,商标使用证据都很重要。这种使用证据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的商标申请成功,解决纠纷,也可以保留一些证据。那么,我们常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到底有哪些呢?接下来,企服快车为您整理介绍:
一、商标的使用证据
1、合同
合同协议这些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另外,在签订合同时标注商标的名称标记,如果可能的话,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码也一起写在合同中,如果有时间签订合同,把它们详细写下来,记住这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最有效证据。
2、发票
由于企业在销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发放发票,所以发票也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但是发放发票时不仅要填写商品和服务名称,还要注意商标的名称,使用作为商标留下的有力证据。
3、广告宣传
商标被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使用,这些作为直接证据虽然很难证明商标的使用状况,但是报纸、杂志、博览会等的宣传可以很好地提供时间和商标标志等重要信息,作为更直接的证据。
4、产品包装物
商标权人生产的外包装上有商标标识的材料,但这些产品外包装上的证据难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时间,需要其他证据,印刷委托时可以与印刷厂签订合同,注明商标名称。
二、商标使用证据的注意事项
1、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
2、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在证据的审查过程中,去伪存真是最基本的要求,对真实性的问题通常会予以严格的把关。而原件证据材料是证明真实性最直接的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3、商标使用证据之间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
在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撤销程序中,一份完整的证据需能同时证明三要素:
即商标标识、使用商品或服务、使用时间。有很多证据由于能够证明内容单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则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进行使用的。如商标附着在商品的包装、容器、标签上或服务的菜单、价目表上,这些证据根本无法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自然很难被商标局予以采纳。4、商标的使用不仅局限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可以视为对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使用。
以上内容为“商标使用证据都包括哪些?”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服快车知识产权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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