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不符合商标法规定被驳回时,申请人是可以通过驳回复审再次申请该商标的,那么,当申请商标被驳回后要如何申请复审呢?接下来,企服快车为您整理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由商标的原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
商标在注册过程中,顺利的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若是遇上近似、缺乏显著性等等原因导致商标被驳回,那么想成功获得商标,只能通过驳回复审了。
二、做驳回复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
2、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阐述复审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个人提供个体户执照和身份复印件签字, 公司提供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委托机构,还应有委托书。
三、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和裁定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回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商标的裁定,商标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四、商标驳回复审的依据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五、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内容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 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以上内容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需要哪些东西?”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服快车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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