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承接了一家公司的软件开发,目前已完工,需要提供“软件服务费发票”给对方支付服务费。请问去国税部门办理发票开立,具体要求如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答:
个人如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符合代开发票条件的,可到经营地国税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一)《代开普通发票办理表》。(二)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付款方对所购物品(或劳务服务)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单价、数量、金额,以及付款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加盖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
(五)发生购销行为,一次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超30万元以上的,须提供进货发票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
(六)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5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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