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全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简而言之,只要有这六种情况,并且符合抵税要求,就可以少交税款!
那么如何扣除这六项实际情况呢?什么是扣减规范?如何操作?让我们来看看相关问题的答案:
1.什么是六项“专项扣除”?
答: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获得“综合收入”或“营业收入”纳税人,每纳税年度收入扣除6万元和专项扣除,也可享受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支持父母和严重疾病医疗六项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以真正体验减税红利。
2.如何享受“专项扣除”政策?
答:经营者享受专项扣除政策,只需走三步:
第一步,标准。将个人情况与6项特别扣除进行比较,看看你符合多少项。第二步,报告信息。无论经营者考虑在支付企业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向税务机关办理最终结算时享受扣除,只需填写特殊扣除表,填写相关扣除信息即可。第三,留材料。经营者必须保留部分扣除项目的必要材料,因此应按要求保留相关备查材料。
3.如何办理专项扣除?
答:享受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父母专项扣除纳税人,自满足条件逐步以来,可向支付工资、工资收入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扣除相关信息,由义务人按本单位今年可享受的总扣除额扣除;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税务机关申报汇算清缴时扣除。
4.经营者能不给公司专项扣除材料,自行申请扣除吗?
答:能够。经营者可以通过远程税务处理、电子或纸质表格向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申报专项扣除信息。经营者不仅可以选择在纳税年度内由义务人办理专项扣除,还可以选择在年度末向税务机关办理最终结算申报时享受专项扣除。
5.运营商如何给予专项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当场提交?
答:经营者可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扣除信息。可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网页、电子税务局)、向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申报本人专项扣除信息的电子或纸质表格。
6.企业如何检查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
答:经营者向义务人提供专项扣除数据的,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扣除,不得拒绝,义务人应当对纳税人提交的专项扣除信息保密。义务人应当立即按照经营者提供的信息计算扣缴申请,不得随意变更经营者提供的相关信息。义务人发现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变更。经营者拒绝变更的,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妥善处理。
7.员工未能及时向企业提交扣除信息,下个月能补偿吗?
答:单位根据职工提交的专项扣除信息,按月计算预扣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额税务申报。如果不能及时提交,也可以在以后的月度补偿中,单位在当时剩余的月薪中补充扣除,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扣除。如果员工a于2019年3月首次向该单位申报其4岁女儿上幼儿园的相关信息,员工可扣除子女教育费用3000元(1000元/月)×3月)。
8.哪里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扣除电子模板?
答:您可以从当地税务局的门户网站下载,或登录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的扣缴客户端,进入特殊扣除数据收集菜单,选择任何特殊扣除渠道,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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