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进项税和销项税问题: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如果进项税多形成借方余额,转为待抵进项税,下月是否和进项税合计与销项税相抵扣吗?如果不能抵扣月末形成的借方余额将只会增加,怎样处理?
回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于次月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
每月将抵扣联单独装订成册。
具体申请流程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