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发商必须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基础条件,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合法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

其次,开发商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这两证分别证明了项目的规划合法性和施工许可,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重要前提。

再者,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一要求旨在防止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项目烂尾,从而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在提交申请时,开发商需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等。

同时,还需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明确一房一价备案,并提供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开发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工程进度和质量。审核通过后,将公示审核结果,并正式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