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予以退还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这一措施使国内产品以不含税的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与国外产品竞争,有利于增强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现在很多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天边肖整理了一些出口退税相关事宜,希望能有所帮助。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1.企业出口退税必须要有进出口经营权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经营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
既是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权利,也是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资质能力。
只有经市商务局、市/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批准,并取得上述部门的各类审批证书后,才意味着企业拥有自主进出口权,可以依法自主从事进出口业务。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就没有进出口资格。
没有他们,就谈不上出口退税。
所以企业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货物名称与报关单上名称不符能否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以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中至少有一项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相应的计量单位一致,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一致,否则不能申报出口退(免)税。
3.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出口退税所需材料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货物专用发票;出口货物税收缴款书(仅适用于出口货物)或税收缴款书;委托出口,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关于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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