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情感剧《我的前半生》一经播出便迅速走红,看点十足的剧情再配以实力派演员的倾情出演使该剧持续升温,“做全职太太的利与弊”、“职场宝典”以及“上班族的时尚搭配”等更是成为网络热议话题。今天,小编将带你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出发,向《我的前半生》学习如何不让你的商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在剧中罗子君一心做着自己的全职太太,为丈夫打理家庭琐事,让陈俊生专心在外拼搏。无奈,当被出轨、被离婚、甚至将会失去儿子抚养权时,才幡然醒悟前半生的辛苦与陪伴却是一场徒劳,可谓爱情、家庭人财两空。
其实,再美好的东西都会有一定的保鲜期,不断提升自我的核心竞争力,方能立于不败之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为变幻莫测的未来提前购得一份保险。
在剧外《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将商标保护进行到底,据了解,作为该剧出品方的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2月17日就通过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我的前半生”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类别高达17个,涉及到衣、食、住等多个领域,实现多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虽然说这些商标目前还都处于实质审查阶段,但不得不说这个出品方非常有先见之明,毕竟这部剧火了之后,商标的价值是非常大的,用同名商标可以快速提升企业知名度,并且获得一定程度的粉丝经济。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觉得,注册这么多商标有必要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举几个例子,用事实说话。
其实,根据同名电视剧注册商标的情况比比皆是,比如7月13日刚开播的也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剧版《醉玲珑》早在2011年7月份就被注册了商标“醉玲珑”。
还有《芈月传》,早在2014年,郑州80后小伙因为读了《芈月传》,灵机一动,便委托第三方注册“芈月”商标。2015年11月《芈月传》播出,话题热度高居不下,这也使“芈月”商标大幅增值,前后大概有30家企业向这位郑州小伙咨询过商标的事情,更有甚者,广东一家食品企业愿意开价100万元购买该商标。谁曾想到,一个一时兴起注册的商标如今的市场价值竟足足翻了近300倍。
如今IP为王,从2013年开始,因为IP所蕴含的巨大价值,国内的娱乐产业就逐渐对知识产权加强了重视,现在的影视剧出品方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强的,在没开播前就抢注了商标,这样避免了后续会出现的麻烦纠纷。
说到这,不知道各位看官是否为您的企业注册了商标呢?千万别在您一心开拓市场、提升知名度的时候,您的商标被抢注,到时候就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了。所以赶紧行动吧,知识产权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它就能给你带来一份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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