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需要对专利进行评估,在有些情况会判断无效。那么,专利评估一般情况下会无效吗?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专利评估有无效力方面的知识。
一、专利评估一般情况下会无效吗
专利评估一般不会无效,只有以下情况会无效:
1、主题不符专利授于条件,包含:创造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或是与别人在先获得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使用说明没有完全公开创造发明或是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使用说明为根据;专利申请文件的改动超过规定的范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创造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概念;与此同时申请办理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是缺乏解决其技术性问题的必要技术性特点。
3、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含:违背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是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于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者各自就一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于****开始申请办理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开始申请办理的人)授于专利权。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以上情形无法获得专利权,已经获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评估报告容易过吗?专利评估流程是怎样
专利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时候,才需要申请作出评价报告。
1、专利权评价报告是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不是针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局实质审查的时候会进行检索,所以发明不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而实用新型在审查的时候未进行检索,所以专利权不稳定,有的公司为了确定专利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不会造成侵权或者被无效,会请求作出评价报告,以从一定程度上确定本专利的稳定性。
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这是法律问题。
3、评估步骤: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住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三、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何作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专利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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