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顾名思义,就是指股东权利。股东有时候会进行账务转让,那么,股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接下来,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股权转让方面的知识。
一、股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通过公司账户
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股权转让的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从两个方面考虑: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
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因此,参与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既不因合并而增加,也不因合并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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