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负,还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跨境电商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详细说明:
跨境电商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适用条件: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
适用条件: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跨境电商企业拥有自己的专利以及高新技术,依据相关规定,跨境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在报告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如果跨境电商企业满足年利润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3个条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按照最新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定区域减免:根据相关通知,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跨境电商企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率: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对于重点产业如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公司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直接免征所得税。2025年后,所有公司的所得税统一不超过15%,而中国内地的高为25%。
个人所得税优惠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率:在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2025年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享受15%的个人所得税。2025年后,根据具体情况,个人所得税分档征收,低为3%,高不超过15%,而中国内地的高为45%。
零关税政策
离岛免税额度:拥有离岛免税10万额度,岛内居民岛内消费进口品免税。海南公司新购置的资产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海南展会中境外展品免税。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地区的政策特点,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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