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公司时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非货币出资需特别注意评估、权属转移等问题:
一、股东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
最常见的出资方式,需将资金足额存入公司账户,金额需符合公司章程约定。
实物出资
包括设备、房产、车辆等有形资产,需经评估作价并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且实际价值不得低于章程规定。
知识产权出资
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需经专业评估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评估价需合理,不得虚高。
土地使用权出资
需通过评估确定价值,并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确保权属清晰无争议。
其他非货币财产
如股权、债权等,需满足“可货币估价”和“可依法转让”两个核心条件,且需符合行业规定(如金融资产需审批)。
禁止的出资方式:劳务、信用、特许经营权等不可转让或估价的财产。
二、非货币出资的注意事项
评估作价
需由专业机构评估,确保价值公允,不得高估或低估,否则可能被要求补足差额或承担连带责任。
权属转移
实物、知识产权等需办理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如房产过户、专利转让),确保公司合法取得财产。
出资比例限制
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非货币出资合计不得超过70%(如无特殊行业规定)。
真实性核查
需提供资产来源合法证明(如购买发票、专利证书),避免虚假出资风险。
验资与备案
非货币出资需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中明确出资方式及比例。
连带责任
若非货币资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出资股东需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总结建议
优先选择货币出资:流程简单、权属清晰,减少纠纷风险。
非货币出资需谨慎:重点核查资产权属、评估报告及转移手续,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
更多细节可参考《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