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帐簿。

《会计法》不仅规定了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户,还规定了会计账簿的种类: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其中,其他辅助账簿又称备查簿,是为备查而设置的。

在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赁设备和材料的辅助登记或应收应付账款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设置其他辅助账户。

你在财务工作中遇到过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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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本丢失或损坏怎么办?后果严重吗?

会计账簿无意中丢失或损坏,主要有两种后果,一是罚款,二是涉及纳税。

如果是故意损毁、隐瞒,情节严重的,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做账的时候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这种事情。

个体户如果达不到会计准则怎么记账?

达不到建帐要求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户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通过查账征收的方式对已建账户征税。

在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达到建帐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建帐条件,选择设立复式账户或者简易账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账簿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设置账簿吗?

“生产经营规模小、不具备建帐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会计人员建帐、理帐;聘用上述机构或者人员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设置收付粘贴簿、购销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因此,纳税人应根据上述文件设置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