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进出境管理办法》以来,北京电力交易所、省电力交易所联合发布了《市场登记管理办法》 《售电公司标准》(试行),发布发布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服务手册》,推出市场主体外网独立注册功能,“单一积极推进登记信息共享”。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企业北京售电公司注册,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售电公司市场登记按照“一承诺、一登记、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办理。
1、承诺: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固定格式的《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北京售电公司注册,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注册: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信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对在北京电力上申请的售电进行核实交易平台在多省开展售电 公司的申请材料经核实后将发送至相关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省电力交易中心对在省交易平台申请的材料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格的,零售企业应补充完善材料。
3 公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原则上将通过北京电力交易平台(https://)、“信用中国”(每月月初的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省电力交易中心原则上于年初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网站、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在省内有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的公示信息。每一个月。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报名自动生效。对在公示期内弄虚作假、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企业,其注册暂不生效,不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目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重新发布;两次公示后仍有异议的,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
4、备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汇总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售电公司的注册情况,并介绍给各省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政府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各省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列入本省自主交易市场主目录的售电公司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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