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项是指企业根据采购合同的规定,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预先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一般在期末结算,做会计分录便于整理和反映企业的货款。
预付账款业务的会计分录一般如下:
1.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货物后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信用:预付款
3.如果有差异,继续支付。
103010附录—会计科目及主要会计处理(财会[2006]18号),“1123预付账款”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较少的,可以不设置本科目,预付款项可以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为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保险业务的,可将本科目改为“1123预付货款”,按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款项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企业预付的购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的材料,应按应计入购入材料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退回的超额付款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如果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企业预付在建工程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保险)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付赔款应借记“赔付支出”和“应付分保账款”,贷记本科目。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