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商标注销可能大家都比较诧异,大家都在忙着注册商标,怎么还要注销呢?商标不用了就注销商标?不用了我放着不可以吗?反正商标证书在我手里,我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面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商标相关知识。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缴纳规费。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注销注意事项
1.商标注销,原《商标注册证》应依法交回;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组织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注销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4.注销申请在商标局核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
以上内容于2018年11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如果不使用了,提前注销可以为别人提供新的注册机会,不至于浪费商标资源,当然即使你不使用放着,到了三年之后你的商标也会被撤销,因为有一个商标撤三的规定,希望各位可以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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