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者有什么区别?多数人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下面为各位整理了三者的相关资料区别,方便大家对三者进行决定和区分;
一、法律上定义形式地位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民在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的一种活动形式,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但可以比照自然人与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是有一个自然人投资,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实体,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不具备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且在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的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完全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投资主体不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个人出资,也可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
简单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存在的,法人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主体,可以是组织或个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人;
三、投资人承担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是要对其所负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并且不是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是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出资经营的,是指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共同出资经营的,是指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若投资人在申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依家庭共同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独资公司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设立条件不同
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条件简单,只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有相应的经营资金和场所就可以;并且某些从事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固定的经营场所;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与其责任形式及经营业务符合,不得使用“有限”等字样,若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严格,申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时,股东需提交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制定的公司章程等相应资料,且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或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载明;
五、税收管理不同
个体工商户:税务局管理相对宽松,相对建账要求较低,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采用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并且只需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税务局管理相对宽松,相对建账要求较低,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采用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并且只需比照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务管理严格,税收方式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账征收,且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享有权利和经营特征不同
个体工商户不可设立分支机构,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为一人;并且从业人数不能超过8人;
个人独资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人可以是经营管理者,也可以委托聘用他人管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在申请贷款、招用职工权等广泛享有;
综上所述,三者区别还是比较明显,如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在责任承担方面等方面,三者还有其余细节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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