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因认为IBM中国公司在广告中使用“神机”、“神机妙算”等字样进行宣传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上海神机电脑软件公司状告IBM中国公司,要求获得50万元的经济赔偿。

上海神机电脑软件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最近一段时间,IBM中国公司(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未经自己的许可,在《计算机世界》等报纸、杂志上刊登的IBM计算机广告中使用“神机”、“神机妙算”字样。

神机公司称,自己是“神机”和“神机妙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商标的注册范围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从1996年开始,公司投放了大量广告宣传该商标及正版软件产品和服务。

对此,IBM中国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称,并未听说此事,也未接到法院就此诉讼的通知。

因未能联系到律师,该人士称不便就此事发表看法。

在通话的最后,IBM公关人员表示,对处于仲裁的事件,IBM不发表任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