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文通告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质检总局根据产品所属不同的行业将工业产品分为85个类别,其中制冷设备为第60项,细则名称为《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列入许可证管理的制冷设备产品包括名义制冷(热)量大于等于24.36kW(2.1万大卡/小时)的户用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风冷式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水冷式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热泵热水机、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水(地)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其中冷水式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无此冷热量限制)、多联式空调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其中冷水式无此冷热量限制)和除湿机等17个单元,客车用空调器,风机盘管机组,柜式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暖通、制冷空调用离心式通风机,暖通、制冷空调用轴流式通风机,制冷用阀门(制冷用电磁阀、截止阀通径25mm及以下)及换热器,输入功率大于5kW的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无此输入功率限制),压缩冷凝机组及夹芯板,额定容积大于500L的冷柜,共27个单元52个品种。
《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还特别明确了:热泵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热泵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热泵企业生产制冷设备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及检验类别等。
此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还为企业提供了统一样式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文件,为企业申请工作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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