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注册商标时,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自己注册申请的商标出现驳回、撤销等一系列不好的情况,从而造成重大损失。
那么注册商标时要规避的雷区有哪些?跟随沈阳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先使用后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所规定,商标注册应遵循“注册在先”的原则,但很多公司企业缺乏商标意识,总是在推出产品有一段时间后,才想到要去注册商标保护产品权益,但那时该商标早已经被抢注了,若要继续去使用该商标,只能花大价钱从抢注人那里购买该商标的专用权,或直接放弃该商标,重新开始。
2、随意转让很多公司企业推行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等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许可对方使用商标,但是这种商标的使用方式存在风险,若是许可失败会双双受损。
根据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是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
3、随意改变注册内容因为随意更改注册内容不是一件对公司企业自身有利的事,这些行为容易使自己商标的保护力度退化或丧失,不利于品牌的塑造,甚至可能引起侵权等不良后果。
4、商标由法人代表注册公司企业若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的,那么注册商标的法人代表突然要求公司企业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或者法人代表从公司企业中退出单干,禁止公司企业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了,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股东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注册一样,中国注册的公司类型绝大多数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注册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呢?公司注册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新公司法规定了一人也可以注册,即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3名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出资。
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分期出资。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工商局备案。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全体股东需制订公司章程,并全体签署公司章程。
此外,还要召开第一届股东会决议,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监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
5、有公司住所注册公司的地址必须是商业性质的办公楼,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6、财务人员有限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一般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都要提前了解清楚所要申请的商标类别以及对该商标的其他需求,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交由判断和设计商标通过率会更高。
而在申请商标名称时,如果想让商标体现出产品的地方特色,将原产地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的话,既能通过商标体现出企业的特色和文化,而且对于塑造品牌影响力有更大的优势。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土特产甚多,其特定品质大多由当地气候环境因素及传统工艺所决定,但是当一个地名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在其指定的商品上是否构成原产地名称,是由商标局依事实而认定的。
原产地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标志中的一种。
《保护原产包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中协定》中定义: “原产地名称系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名。
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着重于强调产源的独特性,往往是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原产地产品的特定品质。
我国作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承担了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专门立法,地名一般不能作为普通商标注册,如问保护原产地名称一直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
现在,随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通过证明商标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已成为现实。
原产地名称,正如上面定义中所言,首先是一个地名,但并不是普通的地理名称意义。
只有当一个地名与某一商品联系起来,其商品的特定品质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理因素,包括当地的土壤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传统工艺时,该地名才是这一商品的原产地名称。
例如法国的CHAMPAGNE (香槟)和COGNAC (干邑)都是法国地名,因当地的环境因素使其盛产的葡萄不同于别地生产的葡萄,加之当地几百年形成的传统工艺,其生产的葡萄酒具有特定品质,所以“香槟”和“干邑”是“葡萄酒”的原产地名称。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条件有: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
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
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
5、申请争议裁定的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1年的商标,而且有争议的两个商标必须涉及相同或似的商标。
如果申请争议裁定的商标已注册1年以上,或虽属注册1年以内的新商标,但不晨被核定的同类商品或相近似商品上,都不属于申请争议裁定的范围,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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