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国认可联〔2013〕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截至2017年底,累计有812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覆盖全国29个省市。据调查统计;
99.2%获证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76.16%获证企业已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至企业战略高度,统筹布局研发方向和经营策略;
58.2%获证企业认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助于加速企业实现创新收益。实践证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已成为全面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获取外部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在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施意见》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待制定《管理办法》。
一、《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是由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并2018年2月11日发布。
二、《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
(二)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
(三)认证审核人员的要求。
(四)认证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行为规范。
(五)认证程序。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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