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由此,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的“号角”已经吹响。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内容!
目前,我国个体户税收征收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
(1)查账征收。此种方式适用于账证齐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征收。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3)核定征收。针对于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那么,有关于即将实行的“查账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应该了解哪些事项呢?
1、何为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可多退少补的税款缴纳方式。
2、查账征收后个体户如何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另外,第二十三条进行明确,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3、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后适用税率是多少?
我国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而其所需缴纳的税种及适用税率情况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按不含销售额依3%的征税率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通常,城建税税率在城市为7%,县城、建制镇为5%,其它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税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缴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计税率。
随着各部门的严格监管,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也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可以享受给更多的国家优惠政策。所以,各位个体户应该积极的关注政策走向和动态。让公司财税知识规范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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