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促进人们的创业,中国对注册公司的资本没有限制,但公司注册后,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实施资本不变的原则,原则上不能减少公司的资本。那么,有限公司减少资本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呢?公司减少资本的条件是什么?现在,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回答问题。
一、有限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
1、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应当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企业的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决定。减资决议或者决定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
(二)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减少后的安排;
(三)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比例的变化。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者决定时,应当注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减资的操作流程有哪些
(一)必须由股东表决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减少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的工商登记事项,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工商注册减资公告范本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