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商标转让,也就是一种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比较重要的取得方式,如果属于广义的商标转让,也就是借助协议转让以及接受赠送,还有继承以及继受等等方法转让。商标是可以转让的。接下来就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商标在公告期可以转让吗的问题。
一、商标在公告期可以转让吗
关于什么样的商标可以在中国转让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商标是否可以在注册申请中转让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商标需求人的商标是在公司期期间,可以是转让,但商标需要知道商标在公示期间仍然被拒绝,就像之前笑哭脸的商标注册一样,X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像商标局提交的商标异议申请一样,商标仍在异议申请中,商标持有人仍然没有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如果商标需要转让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已经到了等待商标注册证书颁布的商标,因为这样的商标基本上就是已经注册完成了的商标,也不需要商标需求者承担多大的风险。
商标需要是否在公示期间转让商标或转让注册商标,商标需要准备相应的信息,并在商标被选中后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将在相应的时间内。审核将完成。如果审核过程非常顺利,将进入公告和批准期,商标需求者将能够获得商标权。
二、什么是商标注册公告期
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所指的商标注册的公告期是指,商标完成初步审定后进行公告,在公告发出后的三个月内,公众对这一商标可以提出异议。这三个月就是所谓的商标注册公告期。
初步审定是《商标法》规定的核准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意味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告一段落,意味着商标局的相关审查者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条例法律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其对外所产生的后果是该商标业经初步审定并向社会公告。
初步审定的公告不是权利的宣告,而是将申请的内容向公众公布,允许公众对注册申请提出异议,从而将公众的知识和意见作为审查时的参考,并将商标局的审查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商标的审查及注册更公正、公平、合理。
初步审定公告是在《商标公告》上进行的。《商标公告》是由商标局编辑出版、专门用来刊登商标局公之于众的法律决定的官方刊物。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刊登的内容是: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商标、使用商品及类别、申请人名称名称及地址。
初步审定公告发出后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并将注册决定予以公告;三个月期间内如有异议,商标局将依法对所提异议进行裁定。
三、商标出了公告是不是注册下来了
商标注册成功公告不能算已经注册成功,对于在公告了之后还要经过三个月的异议期,如果在这三个月之内没有人提出来异议,那么才能算是注册成功,但如果存在异议的话,那么商标就不能注册成功。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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