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商业活动中,合并分立、股份转让等程序的实体变化很常见,商业变化会带来相关的法律程序问题;大型企业的每一项商业活动都不亚于明星艺术家的影响;今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带您了解股份转让的相关知识。
一、富士康出售阿里巴巴股份220万股,股份转让是什么样的?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持有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以一定价格将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股票转让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非记名股票转让、纸化股票转让和无纸化股票转让。
股份转让是通过股份转让实现的。
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合并的一种手段。
与上市公司收购的区别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而股份收购通常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
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二、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股份转让需要的手续有:
1.作出股东会决议;
2.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3.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
4.到工商局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
三、如何办理股份转让转让登记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股份转让转让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在转让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二)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登记决定。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4、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