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个人转让住房给子女,赠与不如销售节税,这种说法对不对?答案是:对,也不对。住房转让过程中的税费,与持有时间、转让方持有数量、受让方持有数量等因素均有直接关系,是否节税,要视转让的具体情况而定。总体而言,个人转让住房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销售、赠与和继承。一、以销售方式转让住房
1.增值税
转让方持有时间短于2年,全额纳税。
转让方持有时间长于2年,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北上广深差额纳税,其他地区免税。
2.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免税。其他情形按收入减去原值、税费、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纳税,税率为20%。若是核定征收,按住房价值的1%—3%纳税。
3.契税
(1)受让房屋为子女(包括子女、子女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唯一住房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该政策全国适用。
(2)受让房屋为子女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政策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座一线城市。
(3)受让房屋为子女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按住房公允价值及3%—5%的税率全额缴纳契税。
4.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
免税。
二、以赠与方式转让住房
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免税。
2.契税
按住房公允价值及3%—5%的税率全额缴纳契税。
三、以继承方式转让住房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均免税。
四、建议
(一)继承方式不用交税,但必须转让方离世后方可适用,若时间不紧急,优先采用。
(二)住房为转让方持有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
1.受让方加上本次受让的房产最多持有2套房
此时按销售方式转让,最多按住房公允价值的2%缴纳契税,较赠与方式的3%—5%更节税。建议采用。
2.受让方加上本次受让的房产持有3套以上房产
此时赠与方式和销售方式均需按3%—5%缴纳契税,纳税无差异,但赠与方式需要公证等额外费用,光从费用角度考虑,销售方式更有利。不过,赠与己方子女的房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赠与方式比较利于离婚财产的分割。
(三)住房为转让方持有不足5年,或不是唯一生活用房
此时销售方式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赠与方式仅需缴纳契税,一般情况下后者的纳税额明显低于前者,因此选择赠与方式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