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要想受到法律保护的话,就需要到商标局申请登记注册,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是需要经过商标局审查的,只有符合要求的商标才能注册成功,审查的内容就包括了商标名称,有些人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加容易被记住,想要用城市名来注册,那么城市名称能否用来注册商标?下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城市名称能否用来注册商标
只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才符合要求,普通商标是不能用地名及商品名称的。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1)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认定驰名商标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定期统一认定的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被动认定,个案审批”。
(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有恶意侵犯当事人权益的,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由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即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
“个案认定,被动保护”。三、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相同怎么办
企业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冲突由来已久,这主要是由于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天然地具有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来源的功能属性,但却分属于两个互不交叉的登记管理体系的缘故。
我国行政、司法实践也长期以这些原则作为考量来处理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利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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