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推出26条扶持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1、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贯彻落实减免税政策。依法依规执行好各项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2、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
税务总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
3、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
税务总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
4、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纳税人学堂等载体,专门组织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的政策辅导。税务总局要持续做好税收政策文件清理和税收政策食品解读,动态编写、修订和发布《社会收优惠政策汇编》及分类别的税收优惠指引。
5、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
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各基层税务机关要深入民营企业征询意见,积极研究提出简明易行好操作的改进完善建议。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
6、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
在往期工作基础上,税务总局在组织开展新一轮针对民营企业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涉税诉求,对反应较多的问题,统一出台措施进行解决。
7、精简压缩办税资料
2024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2024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申报表,并推进实施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消费税“一键申报”。
8、拓宽一次办结事项
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4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2024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9、大幅简化办税程序
探索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税务总局哦诶和有关部门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
10、继续压缩办税时间
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在上一年度基础上,2024年纳税时间压缩10%以上,并持续推进涉税事项提速工作。2024年底前,将审核办理进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13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11、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
2024年底前,推出全国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积极研究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从事个体经营纳税人办理缴款提供便利;尽快推进税收电子库全联网、全覆盖,提高资金退付和使用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等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性。
12、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在目前已发布81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的基础上,2024年底前,税务总局再更新和发布20份左右,基本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好税收政策,切实减轻税收负担。
三、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13、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经常性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询民营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税务总计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需求专项调查。
14、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
在税务总局和生税务局明确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15、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各级税务机关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税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16、切实保障纳税人正常经营发票需求
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对民营企业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除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停供发票。
17、深化“银税互动”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
各级税务机关要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并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18、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等,不断研究完善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管理和服务措施。
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9、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
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可能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调整完善和不予出台。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对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要一律修改或废止。
20、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
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必须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视同仁,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21、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
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为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2、充分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政救济权利
抓紧研究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专线,受理民营企业纳税人的税收法律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级税务机关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23、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查处税务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
五、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24、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统筹研究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督导落实。
25、细化工作落实
税务总局办公厅要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并纳入绩效考核;各司局要结合分管工作,一项一项组织实施。各省税务局要结合自身实际,进步细化实化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层层压实责任,一级一 级抓好贯彻落实。
26、务求实效长效
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常抓不懈,融入日常工作常抓常新、常抓常进,确保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实招、显实效、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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