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司的经营,经过股东会决议是可以增资或者减资的。减资就是减少注册资本,当面临一些公司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时,就会召开股东大会,征得股东同意才可以进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是需要通知债权人公司减资的,那么公司减资有限额吗?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减资有限额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所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是没有限额的,但需要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的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3、股东一致同意。
三、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后果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
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即发生减资不成的效果。减资不成,则注册资本不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应当在其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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