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当公司经营时,可能会遇到股权变更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那么股权变更和法人变更可以一起做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变更和法人变更能一起做吗?

如果公司的股权变更和法人变更发生在同一时间内,公司可以同时申请股权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经登记前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变更法人证明文件

变更法人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需加盖公章。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需要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本人签字,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工商局法人变更后多长时间更新

工商局法人变更后自决定之日起10内更新。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 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