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需要了解自己的股权结构,股权转让也需要了解,那么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待确定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
1、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围绕协议本身进行审查。
这是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审查的基本环节。
股权转让协议作为众多协议类型之一,其效力审查与其他类型的协议效力审查没有实质性差异。
也就是说,各国审查合同效力的基本法律原则也应适用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
如协议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否不足,协议主体的意义是否真实,协议的形式是否合法,是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审查的基本要素;任何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的股权转让,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终止的,权利人自然有权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以《合同法》为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中心。
2、名义变更只是对抗公司的法律要求。
虽然我国公司法有上述要求名义更换的制度规定,但没有明确名义更换的法律属性。
根据国外常见的做法,名义变更只是对抗公司的法律要求。
所谓对抗公司的法律要求,是指股权受让人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力的前提。
未以名义更换的,不得以股东身份对抗公司。
该法律属性表明,名义变更只是处理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制度,对股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有效性没有实质性影响。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本身只是一种债权负担行为,那么名义变更是一种物权处置行为,两者有实质性的区别;
另企服快车面,名义变更只是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履行协议的法律问题。
显然,债权负担行为、物权处置行为、协议效力和协议履行是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法律问题。
一个原本有效的协议显然不会因为不履行而无效,而一个无效的协议显然不会因为已经履行而有效。
因此,就协议双方而言,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名义变更前仍然有效,而名义变更后的无效股权转让协议仍不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3、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有权要求名义更换。
所谓无名义变更,不得对抗公司的法律规定。
虽然可以阻止股权受让人作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但其含义不包括有效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享有以请求名义变更的法律权利。
二、股权转让需要工商转让登记吗
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工商转让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时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工商股权转让后还办税务转让吗
需要 由于股权转让不属于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所以即便是“三证合一”后的企业,也要在工商转让起30日内,去一趟国税局。
需要携带:《转让税务登记表》;纳税人转让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理论上,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工商转让登记之前,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就应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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