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期了很久之后,“营改增”终于来了,脚步还显得较为匆忙,从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到5月1日正式全面试点,留给保险业以及其他几个同批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时间已经不足一个半月。
3月23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有关配套政策同时下发,保险业关心了很久的政策问题也终于得到了明确。
税制改革对于任何行业的影响都是全面而深刻的,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从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到公司的IT系统改造,再到产品定价、准备金提取乃至销售模式等,都将因此次“营改增”而产生深远的变化。
当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目前最重要的任务还是快速切换业务模式,迅速适应“营改增”之后的新要求。
须知,“营改增”并不是税率的简单改变,而是要对公司流程、系统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改造,任何一个纰漏都有可能加重企业税负,甚至是触犯法律。
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是继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实施“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现象,促进税负公平,激励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对于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预计“营改增”全面推开后,2024年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
其实早在2024年起,我国就已经开始在武汉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营改增”,此后这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无论是试点的地域还是试点的行业都不断增加。
保险行业对于“营改增”一直都有着强烈的心理预期,一度以为会在2015年全面实施,但直到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才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营改增”的“全覆盖”。
3月23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式下发,与此同时,有关“营改增”四项基本政策也同时下发,分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对于“营改增”中的基本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何区别?
营业税与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但具体的内涵有很大不同。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则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简单理解,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增值税,则只对流转过程中增殖的部分进行征税,有增值则征税,没有增值不征税。
换一种方式来理解,营业税不能进行抵扣,但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二者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营业税纳税额= 应纳税营业额×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当期进项税额
由于特点不同,二者的税率也往往不同,以保险业为例,营业税税率为5%,但改为增值税后税率将变为6%(税率虽然有所提高,但因为可以抵扣,实际纳税将减少)。
二者另外一个显著不同之处在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由消费者承担,而营业税实行价内税,由纳税人承担。
通过下图或许更有助于大家理解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