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财务负责人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一般需要当事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网站系统进行修改或者注销,财务负责人必须满足财会部门的任职要求才能进行就任。

一、离职财务负责人可以注销吗

离职财务负责人可以注销,进入国税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边菜单下,有一个纳税登记联系方式维护的功能键,进去就可以进行修改了。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被起诉后能否注销

公司在清算期间被起诉的,可以在案件结束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备案确认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决议。

3、股东大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4、报纸报样刊登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