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刚开始创业的年轻人在注册公司时非常重视这个名字。一个好的名字对公司也有积极的影响,所以很多人在命名时都非常小心。那么,注册公司名称的批准要求是什么呢?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参考,我希望阅读后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公司名称的批准要求是什么?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由品牌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可能欺骗公众。
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企业名称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商号,下同)、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县(含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命名。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命名: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品牌知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一般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主管部门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和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欺骗或误解公众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军队名称;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六) 禁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二、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和店名必须一致吗
可以不一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三、合伙人营业执照写谁的名字好
合伙人营业执照应该写其中一人的名字,由两人自行协商决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的名字将记录在合伙人名录中。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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