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好,经济发展也会出现很多公司,国家法律不断完善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公司法在资本投资方面的变化相对较大,所以,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什么时候开始?
注册公司认缴制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修订《公司法》的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注册资本金多少才合适
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
1、融资的需要
假如你需要向银行等机构借入资金,那么银行对你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借入资金之间的比例是非常看重的,并且有他们自己的风险评估标准。一般而言,同等条件下,注册资本金较大,融资也就相对容易些,可借入的资金也要多些。
2、公司经营发展
实力或可承担风险大小的体现。由于公司是以公司资产为限,而承担有限责任的,注册资本金就是对承担亏损风险的一种担保。在同等条件下,人们更愿意与本钱厚的人做买卖,因为他们赔得起啊,公司也是这样的道理。
三、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
认缴制就是说在注册公司时,股东对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在公司章程上自主约定,对注册资金在设立之初没有了缴付要求。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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