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是什么?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与条件是什么?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相信还有不少朋友对以上的问题还存在疑惑,本期众致君就给大家来解答,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提条件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结算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一、清算前提条件。
纳税人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之一的,理应清算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完成;
2、尚未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转让;
3、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
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部门可以要求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
1、针对于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85%以上,或者虽然该比例不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
2、达成销售(预售)许可证三年仍尚未完成销售的;
3、纳税人申办注销税务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清算流程。
满足清算前提条件的,纳税人理应自满足条件的时候起九十日之内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清算流程手续。
在第二次清算前提条件下,税务部门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主管税务部门理应确定是否进行清算;主管税务部门理应自收到清算通告的时候起九十天内发布清算通告。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材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见附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表的主要内容应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立、土地利用、开发、销售、附属方交易、融资、纳税等基本前提条件。
3、项目完成的最终账户。购买土地支付的土地价格证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银行贷款核算利息通告。核算项目合同报表。商业住房合同统计表的购买和销售。销售时间表。与房地产转让收入、成本和成本有关的销售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税务部门需要相应的会计凭证的,纳税人还理应提供会计凭证副本。
4、纳税人授权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认证的清算项目,还理应递交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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