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是,当事人需要先计算印花税,然后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一、印花税股权转让计税依据

印花税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

以下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

(二)产权转让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

(五)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同一凭证由双方或以上当事人签署并持有一份的,各方应当全额贴一份。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转让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登记。未经登记或者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东城区办理公司股权转让在哪办理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9年6月23日颁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转让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转让登记申请书。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