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前一段时间,一位从事业务销售的朋友抱怨,出差回公司报销的时候,财务要求验证其中一张发票的真伪。这位朋友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到办税大厅排队取号,请税务工作人员帮忙验证,才确定发票的真实性。笔者告诉朋友,其实发票真伪查询非常简单,只要网上验证即可。
一、查验步骤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选中菜单栏纳税服务,然后点击发票查验模块
2、输入发票信息
说明:目前,该网站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线查验。若是其他普通机打票、手撕发票等其他发票,可以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局网页,找到发票查验模块进行验证。
二、查验结果说明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另外,当结果显示为“查无此票”的时候,最好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输入的查验项有误;(2)由于开票时间太近或者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国税局;(3)查询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1年。如果因为数据未上传,则可以等过几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查验,若是开票日期超过1年的发票则直接到办税厅查验。
三、其他事项
首次查验前请点此安装根证书。
当日开具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
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纳税咨询服务,可拨打12366。
最后笔者要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协税护税,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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