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的公证有效,但一般不需要公证,未经公证的转让仍受法律保护。

一、股权转让要求股东到现场吗?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30日通知股东,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注册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名册中记录受让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股东大会前20天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天内,不得变更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需要工商公示多久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转让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转让、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三、股权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当出现股权转让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五)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七)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八)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十)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